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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上课,她想让沈凌华也坐在教室里,听她讲课。虽然说之后她完全可以单独给沈凌华补课,但是还是想让他能跟着大伙一起学习,这样的氛围会更引人向上。“这是在做什么?”林秋曼刚来到老沈家的巷子里,便看到停放在家门口的板车。几个年轻小伙子,有的守在板车前,有的帮着沈凌华搬巷子,拎包裹。“嫂子,老毛哥暂时搬到生产队去住,我们帮着他搬家呢。”听到这几个人叫她嫂子,林秋曼心中欢喜,不过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。这几个人是沈凌华的小跟班,看上去吊儿郎当不成型,谁的话都不停,唯独把沈凌华当成他们的偶像。前世,他们几个人帮着沈凌华将整座山都翻了过来,一寸一寸的寻找康康...他们是好孩子...“辛苦你们了。”林秋曼的这番话,不只是再说眼下的搬家,更是感谢他们帮着沈凌华,找到了濒临死亡的康康。“嫂子,你给老毛哥说你想吃猪肉了,咱们兄弟几个山上给你猎野猪吃,咋样?”几个年轻人崇拜的是沈凌华的身手,五年前才刚刚十八岁的沈凌华,一个人打死了一头一百多斤重的野猪,让全村人都开了荤。自此之后,沈凌华就成为了他们的偶像,时至今日,依旧是他们心中难以抵达的高度。“去去去,你们是觉得老子没被野猪撞死,你们心里不舒坦是吧?”沈凌华怀里抱着一堆被褥和旧衣服,随手一扔放在板车上,骂骂咧咧道:“赶紧送过去,顺便帮老子扫扫地。”林秋曼看了看板车上的家当,知道沈凌华有一笔存款,提醒着:“三哥,你今天别跟着我们上课了,先去忙你的吧,改天我给你补课。”“不耽误事,我要是不去上课,老村长非得吃了我。”沈凌华摆摆手,催着几个人拉着板车走在前面。林秋曼跟他并肩走在后面,心里很是矛盾。今天第一次跟同学们讲课,她不能放鸽子。但是她想去帮着沈凌华收拾房子,给他布置的温馨一点。“走吧,先去上课。”出了巷子口,沈凌华朝着东边走,想去小学校。林秋曼分神的跟着板车的方向朝着西边走,直接就钻进了沈凌华的怀中。“嘶...”虽然两人有着身高差,可刚刚沈凌华转身跟林秋曼说话,低了低头。所以林秋曼撞过来的时候,脑门正好撞在了他的嘴巴上。“磕到了?”林秋曼这才反应过来,懊恼的踮起脚尖:“肿了...”“老子是男人,磕到就磕到了。”沈凌华撇撇嘴,滚了滚喉结快走两步。她刚刚满眼都是心疼和懊恼,轻咬着下嘴片盯着他...偏偏她头发上的香味,跟昨天夜里被子上的香味一样,让人一闻就上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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