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第一次。想起沈凌华穿上他亲手做的小内内,舒服惬意,欲罢不能的样子,她就更是觉得满是成就感。沈凌华伸手摸了摸布料,冰冰凉凉的很是柔软,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布料。光是这样一摸,便能想到穿在身上时的丝滑。他两只手一起用力,将整个布料平平整整的拿在手上。“不是上衣?”他看到布料少的可怜,第一反应觉得这是送给康康的衣服。他仔细的盯着布料看了半天,瞬间耳根发烫,猛的将布料揉成一团。“哈哈哈,三哥,这是送你的裤衩。布料很柔,穿起来比较舒服,一共两条,你换洗着穿。”林秋曼一直居高临下的看着沈凌华,将他拿到布料后的每一个面部表情,都看的一清二楚。太可爱了,他们兄弟二人一样的可爱...“林秋曼!你搞什么啊?”沈凌华瞬间觉得手中的布料特别烫手,他转身看了看周围,确定没有其他人看到,这才将布料塞到口袋里。“三哥,你去屋子里试吧,不合身我再改,早上就看了一眼,看的不仔细,也不知道合适不合适,别受委屈了。”林秋曼扬唇浅笑着,说着便坐在椅子上端起碗筷吃了起来。“我怎么觉得你比我还流氓?”沈凌华蹭一声站起身,盯着林秋曼看了好一会儿,最终留下一句话,走进了黑暗中。直到来到山脚下的小溪边,他脸上的火辣辣,才被风吹的冷静了不少。缓了好一会儿,他才接受了口袋里的这个东西。想起林秋曼专门强调说,穿起来舒服...真不错。“还真是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片子。”沈凌华得意的扬了扬唇,他一把扯下身上的衣服,简单的洗了洗澡,才换上了新里裤。洗完澡,他匆匆前往村委会跟老村长协商起房子的事情。“老毛华,你小子挺有想法的啊,别人连黄土房子都盖不起,你竟然要倒腾蓝砖房子?”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重生后,摄政王的心尖尖被宠爆了 大晟第一莽王 我,地府使者,为豪门大佬续命 病娇大佬说我始乱终弃 重生蜜妻:秦爷少奶奶又在装乖了 重生后陛下说我貌美如花 替嫁后,又聋又瞎的君少宠她入骨 重生七零,回到和前夫结婚当天 凌先生,她带着萌宝天团回归了 绿茶病美人鲨疯了[快穿] 太子妃她白日飞升了 七零辣妻驯痞夫 先婚后爱:财阀娇妻,撩定你! 重生七零,娇软知青抱紧糙汉前夫 真千金重生:世界首富好粘人 减肥后我嫁给渣男他舅 偷生天才萌宝后,帝国首富追杀我五年 苍穹归途 六零空间:嫁科研大佬后我被娇养了 直播后,小娇妻成了娱乐圈顶流
夜临万界之时,众生都将恭迎他登基为王!少年少女们怀揣着梦想踏上战场,用勇气与兵刃谱写一首悲壮的挽歌。神子的归宿唯有战场!...
...
她死不瞑目。重生后,一心报复负心人,却意外的遇到了冷酷无情的豪门总裁。他高不可攀,身边女人环绕。她只不过是柔弱的小女子,只能臣服在他的掌控下。他和她从冤家对头到情侣,会经历什么样的故事。...
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,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。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,作为一名军中将领,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,然后血溅沙场,为国捐躯?曹越不想死,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,既然来到了大明,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,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,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,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,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。热血与信念,铸就铁血的军魂,马蹄踏处,皆为华夏之国土,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,傲然屹立于天地间。秦淮八艳,长平公主,红娘子,美名流传千古----美人与江山,俱我所爱也...
午后的阳光洒落下来,轻风吹拂,薰衣草的香气夹杂着氤氲的水汽,袅袅茶香,书墨相伴,金毛牧羊犬调皮地在脚边打滚,耳边的蝉鸣若隐若现,时光的流淌像是一条清凉的小溪,潺潺而动。偷得浮生半日闲,笑看云卷云舒。...
因走火入魔,即将丧命的叶云巧得神奇赤钟,令他突破桎梏,走上一条逆天之路。在染血的道路上,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,唯我独尊!人不彪悍枉少年!男人就必须有颗爷们儿的心!求收藏,人品有保证,绝不太监!...